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

玩樂的學問 - 大型互動娛樂系統開發 - 馮煜凱

演講者
張華成 (台南科技大學 多媒體與電腦娛樂科學系主任)

其中遊戲又可以細分為6種:
1.  Table Games:桌上遊戲,例如三國殺
2.  Computer Games:電腦遊戲,例如:天堂、RO等等
3.  Console Games:遊戲機,例如早期的任天堂,現今的XBOX、PS 4等等
4.  Handheld Games:掌上遊戲,現今有三分之二是行動遊戲,例如神魔之塔
5.  Arcade Games:大型機台遊戲機,"湯姆熊"裡的遊戲機台
6.  Amusement Attractions:巨型遊戲,遊樂園最為常見,比如:4D雲霄飛車 

"遊戲"主要的三項因素為:"感覺到娛樂"、"感覺到被激勵"、"感覺好上手"

感覺到娛樂
       玩遊戲必須讓人感覺到放鬆,將緊繃的神經徹底放開。
感覺到被激勵
       它能給予刺激的真實感覺,比如:速度、旋轉、墬落、紀念...等等促使玩家在遊戲任務與報酬中感受到不斷前進的歷程,讓玩家投入更多的時間在遊戲上
感覺好上手
  遊戲必須操作容易,簡單易懂,不必花費心思學習複雜的操作,便能促使玩家繼續的遊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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